专业、年级、班级
| 周数
| 见实习时间
| 备注
|
五
年
制
| 16级五年制(391人)
| 两周
| 12.2---12.13
| 未涉及到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随堂见习。
提前落实见实习单位,不得随意变动见实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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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五年制(400人)
| 一周
| 1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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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五年制(300人)
| 一周
| 12.9—12.13
|
19级五年制(315人)
| 一周
| 12.2---12.6
|
西
藏
班
| 16级西藏班
| 一周
| 10.21--10.25
|
17级西藏班
| 12.9—12.13
|
18级西藏班
| 12.2---12.6
|
19级西藏班
| 12.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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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制
| 17级三年制(1350人)
| 两周
| 11.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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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三年制(1400人)
| 两周
| 1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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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三年制(1400人)
| 一周
| 12.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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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艺术设计
| 10.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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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各院系要制定学期集中见习实习总计划(9月16日前交实践教学科魏立老师处),并分年级、分专业制定不同层次的见实习计划,并于各年级见实习前一周交教务处。
2、各院系要有专人负责学生的见实习工作,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见实习的组织和学生的见实习动员工作,召开见实习指导教师会,并通知相关专业课任课教师安排好教学进度。
3、见实习期间各系部要做好督查和巡视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见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实习结束后系部要组织学生交流、总结,并进行反思。
5、请院系对本学期的见实习工作认真总结,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