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要求,4月14日上午,由教务处牵头,联合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组成校内实训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组,开展实训室安全工作全面检查。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逐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安全工作实施闭环管理。
教务处副处长胡雪芬代表检查组强调,各二级学院需进一步落实、落细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物防技防人防并用,筑牢实训室安全防线,保障全校师生的实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