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点击数: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5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0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与方式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要求,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采用三个数据表、三份调研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等评估工具。其中,三个数据表分别是《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共计118个采集项。与2018年相比,2020年评估指标增加了关于高职招生、教学规范、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落实情况,因此数据采集表增加了与之相关的采集项。

评估工作采用网上评估方式进行,各院系、相关部门依据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学校审核确认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负责的数据指标,请阅读《2020年数据表采集项工作任务分解表》《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指标任务分解》《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项说明(高职院校)》(见附件1-3),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内涵及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所有数据填报于720日前完成。

2.各院系、相关部门把好数据采集关,确保采集过程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科负责数据采集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的填报,对各部门汇总的数据进行审核和网上集中填报。各院系、相关部门要将信息员个人信息(姓名+电话)于74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科。

3.除统一填报数据信息,相关院系还需组织好教师和学生调查问卷的在线填答工作。各院系要提前做好本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问卷在线填答。问卷填达按照发给院系主任的登陆网址、账号、密码上网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见《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手册(高职)》(见附件4),此项工作应于720日前完成。

专业主任填答问卷、专业骨干教师问卷: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五个专业,每专业1名专业主任+2名专业骨干教师,共3名教师填答。

学生填答问卷:抽取一、二年级各30名学生填答,按等距抽样原则抽取,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4.各院系、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指标要求,分析本部门各项数据的达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形成文字说明,于910日前汇总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zyzjyk@126.com,由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研究科完成校级自评报告,详细汇报学校在适应社会需求方面的主要成果、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提交给省教育厅,并在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由于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相关部门自行下载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学校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提交,学校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张淑满,电话:67198,邮箱:xzyzjyk@126.com

 

 

附件:

1.2020年数据表采集项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指标任务分解

3.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项说明(高职院校)

4.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手册(高职)

5. 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表(空白表)

6. 6.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表数据来源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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