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与方式
1.评估内容。本次评估主要围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2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中评估指标的内容开展。
2.评估方式。评估工作采用网上评估方式进行,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依据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并完成网上提交,学校审核确认后,上报省教育厅。评估内容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中的相关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数据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数据上报及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请认真阅读数据采集说明(见附件),按照任务分解的时间,及时完成。对于涉及的数据,要有主管领导把关,做到层层负责。所有数据填报于6月1日前完成。
2.学校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数据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3.专业主任问卷和学生问卷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填写。(按照发给院长的登陆网址、账号、密码上网填写,6月1日前完成)。
专业主任填答问卷: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五个专业。
学生填答问卷:按等距抽样的原则,在二年级抽取50名样本学生(不足50人的,则全部抽取),并组织他们集中至学校计算机教室,发放学生用户名和密码,完成《高职学生问卷》的填报。(等距抽样:以二年级学生总数除以50取整数值为K,将二年级学生学号排序,选取位于K,2K,3K,……50K序号的学生为样本学生,若 iK(i=1,2,……,50 )学生不在学校,优先抽取iK-1,以此类推。)
4.由于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院系(部)、相关部门自行下载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学校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提交,学校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2018年数据表采集项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指标任务分解
3.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高职院校数据采集项说明
4.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手册(高职)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18年5月3日